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有哪些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6-09-30
    所谓实行分级保护,就是规定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采取不同程度的防护和管理措施。
    其中,“涉密程度”,是指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国家秘密信息的密级,是确定系统安全保密防护级别的依据。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系统规划设计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并按照不同强度的防护要求进行保护。集中处理工作秘密的信息系统,应当参照秘密级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分级保护”,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单位依据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保密标准,对不同级别的涉密信息系统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确保既不“过防护”,也不“欠防护”。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不同级别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及其存储、处理、传输的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是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涉密信息系统根据重要程度按照自主保护级(第一级)、指导保护级(第二级)、监督保护级(第三级)、强制保护级(第四级)、专控保护级(第五级)进行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中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信息系统的整体防护水平分别不低于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第三、四、五级的要求。
    摘自《武汉市保密知识宣传教育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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