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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互联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以及没有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都无法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不能用来传递国家秘密。 实例举证:【案例一】2006年5月,某省勘探公司项目经理朱某在组织某项目现场施工时,要求员工通过无线网络设备,用电子邮件传递有关项目建设的具体位置、图片资料等涉密文件资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朱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公司的法人代表人杨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二】2007年8月,某外事部门接到境外发来的机密级电报,工作人员刘某草拟回函后,未经请示,擅自以明传方式将有涉密内容的回函传至境外,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刘某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被限期调离。 警示: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传递国家秘密,应当使用有相当等级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设施、设备,如铺设专用线路或租用专用信道,并采取加密等安全保密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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